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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什么地方办理动产抵押权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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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我们知道车、家用电器、家具、现金等都属于动产,与不动产是相对的。那么,如果需要办理登记动产需要去哪呢?动产抵押标的物是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到什么地方办理动产抵押权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到什么地方办理动产抵押权登记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所以如果你想要将车辆登记抵押。其部门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二、动产抵押标的物

  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 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 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2、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 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 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且这几类动产流 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

  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采取登记制度,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又势必影响 交易的正常进行。因而,此类动产不应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到什么地方办理动产抵押权登记以及动产抵押标的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动产抵押登记效力决定着动产登记的目的是否达到,也是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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