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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登记事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1-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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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房子、土地等特殊的财产,我们将之划分为不动产,而不动产产权保护是要通过所有人到不动产管理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来实现的,那么申请不动产登记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不动产登记事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不动产登记不一定都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但代理人办理登记时,除了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有效的代理授权书。

  办理首次登记的,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申请不动产登记事项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权所有人需要准备上述的材料办理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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