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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调和油“冻牢”消保委调解赔偿275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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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气温并不低,可蹊跷的是,诸暨市陶朱街道的朱先生家中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竟然“冻牢”了,初看上去就似猪油一样,将油壶壶口朝下,使劲甩动竟然倒不出一滴油。经“金龙鱼”生产厂家鉴定,确认这批调和油是假冒的。

实际上,“结冻”现象早在1月份就开始出现。今年1月1日,为准备前来喝喜酒客人的回礼,朱先生前往陶朱街道某百货店购买了28箱每箱单价为235元的“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共计花费6580元。随后朱先生便在办喜酒后送给每位客人。结果没过多久,朱先生就发现自己家里剩下的几桶油竟然开始“结冻”了,去亲朋好友家一问,大家都是这种情况。后来天气转暖时,朱先生还将调和油特意拿到太阳下去晒,但依然没有“解冻”。朱先生意识到油可能有问题,而且这让他在亲戚朋友面前失了面子,于是他就回收了一部分油,就去经销商那里退货,并要求赔偿。

经销商承认调和油是从他那里销出,也愿意接受退货,并作出一定程度的补偿。但对于朱先生要求的4万元赔偿款,经销商表示要求太高,无法接受。双方协商未果,朱先生带着油来到诸暨市城北消保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感到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立即组织介入调查和调解,一方面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分局调查此事,另一方面将此批“金龙鱼”食用调和油送至“金龙鱼”商标持有人处鉴定。经鉴定,厂家认为,该批“金龙鱼”食用调和油外包装箱及标识制作粗糙、套色不均、画面模糊,与本公司产品相比存在明显区别,而上述产品上标示的产品序列号亦非本公司产品序列号,所用原料也与本公司产品不一致,确定为假冒产品。据此,城北工商分局重拳出击一方面对该经销商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另一方面由消保委城北分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在赔偿问题上意见向左,多次调解未果,最后在工作人员认真说服和努力下达成一致,消费者朱先生退还该批调和油并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2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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