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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战果显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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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战果。据统计,自7月10日至10月20日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2549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1338件,取缔传销窝点1658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64738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2件、4334人,开展宣传活动19804次,印发宣传材料7272596份,没收非法所得84120余万元。

  措施有力战果丰硕

  在这次行动中,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重拳出击,战果显著。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立即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政府主席马飚,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先后多次专门就打击传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河北、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省区党委、政府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为专项行动全面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排查,突出重点。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传销组织的分布、活动情况及特点,突出重点,实施精确打击,确保行动效果。一些省区市在排查工作中,采取了全面排查、重点区域排查和重点场所排查相结合的“三排查”措施,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结合排查工作,各地确定打击和案件查处重点。上海市确定上海新客站地区、国际商业城等人流量大、商家密集、宾馆楼宇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将在宾馆、商务楼等场所,以“产品交流会”、“推广会”、“培训会”等名义开展的传销活动作为查处重点。

  查处大要案件,捣毁传销网络。在百日执法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组织海南、江苏、吉林等相关地区工商机关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各地工商机关也组织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捣毁了一批传销网络。江苏省公安、工商机关密切协作,经过长达8个多月的调查,一举破获了一起传销大案。此案涉及20多个省区市13.5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在查处大要案件的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采取“端窝、挖点、抓上线”等措施,统一组织行动,摧毁了一大批传销网络。湖南省工商局组织长沙娄底等11个市州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了集中清查打击,一举捣毁该组织传销窝点480多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000多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280人。

  突出刑事打击,严惩犯罪分子。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契机,各地工商、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并肩作战,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查处的“世界通”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戴某等8人。

  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开展打击行动的同时,各级工商机关注重打防结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配合下,发送打击传销公益宣传短信4000万条。各地工商机关以《刑法》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及时、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揭露传销危害,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针对性进一步增强。

  健全机制夯实基础

  各地工商机关在百日执法行动中,注重将专项打击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为抓手,落实和完善打、防、控、管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以落实责任机制为重点,保证措施落实。各地工商机关普遍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做到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安徽省工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实施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巡查、快速反应和预警制度,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力度。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为重点,构建基层防控体系。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建立打击传销执法互动、信息共享、宣传教育、责任追究和市场监管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了禁传工作基础。贵州省自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来,已创建无传销社区1286个,无传销村836个,创建工作覆盖面达80%以上。今年以来,该省传销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

  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为重点,加强学生、学校防范抵制传销工作。吉林省工商、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13次,近万名大学生参加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

  以区域协作为重点,完善执法网络。各地工商机关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的同时,切实加强工商系统地区间的协作,发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覆盖全国的打击监管网络和打击合力。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建立了泛珠三角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联手建立了苏鲁豫皖区域协作机制。

  以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的数据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了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已采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624条。

  打击传销任重道远

  在各级工商机关努力下,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效果,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在百日执法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发现了当前传销活动的一些新情况和特点:传销活动成因非常复杂,不仅存在反复,局部仍有蔓延势头;传销组织裂变速度加快,以“资本运作”等为名的传销活动开始扩散;互联网传销活动突出,并日趋严重;参与者向社会各阶层扩展,仍呈年轻化趋势,农民工、大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受骗参与传销的情况突出;传销引发的社会性问题时有发生,危害更为严重。

  打击传销百日行动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打击传销工作任务是长期而艰巨的,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且复杂。由于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流动性和隐蔽性,加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更加突出等特点,执法机关对传销活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人员遣送难,打击传销经费严重不足,工商机关执法手段单一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开展和推进。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加大部门配合打击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善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大执法系统督办力度、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要求,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突出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区域合作执法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工作,维护直销市场秩序;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建立健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打击传销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把握政策界线,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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