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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盛行猫腻多 “包/保修”须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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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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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业内人士提醒:对于超过国家包修期的延保服务,消费者要看清“包修”和“保修”,最好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维修单位、范围等。对于“包修”与“保修”的区别,卖场内的销售员都表示,两者都是免费维修,只是期限不同而已。

  买家电时购买了延保服务,过了一年维修时却被要求付材料费,这样的做法对吗?近期,一些消费者向“党报春令热线”反映:当前家电销售中延保服务盛行,但其中“猫腻”也多,大部分销售商并不提供延保的具体协议,即使有协议规定也不清晰,造成消费者维权难。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去年以来已接到近10起关于延保服务的投诉和咨询。业内人士提醒:对于超过国家包修期的延保服务,消费者要看清“包修”和“保修”,最好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维修单位、范围等。

  延保期内要出材料费?

  许女士去年初在一家电卖场买冰箱后,又花200多元买了一年的延保服务。前不久,她发现冰箱内有积水,就拨打延保服务电话,维修工检查后说水管有问题,要更换需付材料费100多元。“当初购买延保服务时,不是说免费维修吗?”面对许女士的质询,维修人员答复说:“免费维修只是免上门检查费和主要部件材料费,这类零件费用不免。”他也表示自己不是厂家维修员。许女士再看发票上只有“延长保修一年”的字样,其他什么都没有。

  消委会人士说,延保服务是国家三包规定之外的延伸服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若选择这项服务,最好要明确维修单位是厂家还是经销店,及维修范围、次数等,并签订相关协议。

  延保服务涉嫌捆绑销售?

  成女士前不久在一商场购买一台伊莱克斯吸尘器,与销售员讨价还价后,销售员说可以在标价基础上便宜800多元,但要购买延保服务,并说这是厂家和他们约定的,买了延保服务厂家给的优惠促销价格才能在系统里入账。“这不是变相捆绑销售吗?”成女士遂向市消委会咨询。

  市消委会人士说,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延保服务,那么经销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保,如果经销者告知消费者了,且经销者与厂家间的约定并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就难说是侵权行为了。

  “包修”与“保修”涵义不同

  记者在永乐、国美等电器卖场看到,小到电饭锅、吸尘器,大到冰箱、彩电,几乎都挂上了延长保修期卡。在永乐电器美的冰箱销售区,记者看到张贴的宣传图上有“包修十年”的字样,而在阿里斯顿排气热水器等电器旁,却是延长“保修”说明卡,上面标着保修期为一年、二年和三年,价格分别为85元、160元和230元。

  对于“包修”与“保修”的区别,卖场内的销售员都表示,两者都是免费维修,只是期限不同而已。

  然而,市消委会人士则认为,“包修”和“保修”不同,前者是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不收取费用;而“保修”期内的商品,维修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有的经销商承诺延保商品维修三次后,出现第四次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同类商品的,是要求三次维修都在延保期内的。所以,消费者应谨慎选择延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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