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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自动”起火 消费者告王府井百货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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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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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朝阳区的许先生称,因洗衣机自燃烧毁了家中所有物品。因他无法证明洗衣机购自哪里,朝阳法院驳回了他状告王府井百货的诉讼请求。

许先生说,2001年8月24日,他花1750元在王府井百货(集团)公司海文分公司买了台小天鹅牌全自动洗衣机。今年4月3日凌晨,这台洗衣机突然起火,室内物品被引燃,一家5口人从窗户用绳子顺着逃生。

许先生认为,海文分公司销售的这台洗衣机自燃起火,给他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要求海文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王府井百货公司共同赔偿洗衣机原价款(或实物)、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246元。

海文分公司和王府井百货公司称,许先生的购机发票上只写了“个人”没有名字,因此无法证明洗衣机是从海文公司购买的。

朝阳法院审理后以缺乏有效证据支持为由,驳回许先生的起诉。新京报·陈俊杰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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