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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有了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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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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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漳州市工商局直属的芗城分局(详见9月5日本报A1版 《12315从漳州走向全国》一文,编者注)。1996年5月2日,芗城分局检查大队成立了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建成漳州315,同时开通“2031315”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包括消费者申诉在内的各类业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起了很大影响,漳州以及全国多个地区的工商机构都设立了尾数为315的电话。    “1998年,我们在对基层进行调研中,各地工商局纷纷提出,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类似110的电话,因为当时各地的尾号为315的电话号码不统一,消费者跨地区投诉不方便。”母建华回忆道,“我们向局里反映了这一意见,并向当时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发函,申请设立专用特服电话。”“一开始我们打算把特服电话设为315,但信产部答复说,如果那样的话,会导致大量号码中带315的电话号码作废,而且当时国家已经决定不批3位数的特服电话号码了。”母建华笑着告诉记者,“当时信产部决定把政府部门的特服电话统一为123开头,我们经过讨论,最终决定在123后面加‘15’,这样电话号码的尾数也是315。”    1999年3月1日,国家工商局向信产部发函,正式申请设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电话12315。同年3月9日,信产部回函同意了国家工商局的申请。    在1999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时任国家工商局局长王众孚正式宣布:“全国统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正式开通!”    母建华告诉记者,12315电话的开通,为广大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方便,不但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也树立了工商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这在世界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原国际消费者联盟主席陈黄穗就曾表示,中国设立12315这样一个专门的消费者保护热线,是个创造,值得其他国家学习。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一段时期内,国内消费品假冒伪劣现象比较严重,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保司的另一个任务就是打假。经过调查后,母建华和他的同事们发现,不但消费者恨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很多知名企业也恨这些败坏其名誉、挤占市场份额的假冒伪劣产品。“当时我们发现,工商机关打假面临一个难题,就是难以分辨哪些是假冒的。因此我们就想,这些企业有打假需要,他们又有识别能力,能不能和其合作打假呢?”母建华说,这个想法最后落实在1999年开始的百家企业联手打假行动,这场打假行动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后来,消保司又一鼓作气,组织了“红盾打假护农”执法行动,进行了服装、化妆品等一系列商品的打假行动。    “这些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各级消保机构积极履行职能,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母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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