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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消委成功调解一起汽车大灯引起的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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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委接到一起因汽车大灯维修后,大灯不亮且大灯表面出现水雾的纠纷。

车行服务经理:该车3月份来本车行维修时,大灯倾斜。车主要求车行帮助矫正大灯倾斜问题,车行对其矫正后,恰逢下雨天,该车出现了大灯不亮且大灯表面出现水雾。该车主认为是车行维修不当造成的结果,要求车行把整个大灯总成换掉,车行方则表示该车大灯有过碰撞痕迹,而且较深、较明显,按厂家的规定不能给予索赔。车主在与车行协调不了的情况下,做出了用车把该车行的大门堵住的过激行为。

消费者:车开进车行维修时大灯是亮的大灯表面也没水雾,经车行矫正大灯后车灯就坏了并且表面出现水雾,这明显是车行对汽车维修时把灯修坏了,而且车子又在保修期内,要求车行赔偿大灯总成。

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协商无果。经龙湾消委工作人员和车行方耐心开导、沟通,车行同意给该车解决大灯水雾及不亮问题,并保证3个月内灯泡坏了换灯泡,如维修后再进水换大灯总成。车主还是坚持要求换大灯总成,经工作人员耐心开导及和车主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车行方面对索赔的要求,最终车主接受了车行给出的条件,这起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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