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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法院行政审判重协调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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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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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09年,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件,通过协调机制,和解、撤诉10件,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新田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 “官民”矛盾“减压阀”和“化解器”的作用,在行政诉讼中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规定在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作出裁判前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强制执行前,均与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少于1次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将行政诉讼协调贯穿于案件审理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促成行政机关全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对行政行为确有不当的,在明晰法理的基础上促使其主动改变或撤销,并引导“不在理”的行政相对人在认可正确合法的行政行为的基础上理性维权,做到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依法行政的和谐统一。

来源: 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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