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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问题与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2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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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然,与认为行政许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偏见相反,科学、合理、适度的行政许可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方式,正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发挥着作用,成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行政许可因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存在问题甚多,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缝隙。因此,行政许可亟待规范。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行政许可设定: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定行政许可,设定主体模糊不清,缺乏法定性;设定目的不尽正当。有的设定非出于社会公益之需要,而单纯出于行政管理之需要,甚至为谋求不当利益而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范围过于宽泛。有的利用行政许可搞垄断、地区封锁、排斥竞争。设定程序缺乏规范性,各行其是。设定文件缺乏统一协调,冲突严重,造成许可条件、标准、程序之间的矛盾。

  2行政许可实施:许可主体缺乏法定性;许可权限界定不清,越权许可、无权许可比比皆是;行政许可效率低下,办事拖拉,视许可为“恩赐”;不公开许可条件、标准、程序等与许可申请有关的信息,秘密决定,搞“黑箱式”许可;滥用许可权,非法许可,甚至推行强制许可,从而谋求不正当利益。

  3监督机制未真正有效运行,监督力度亟需加强。行政许可领域秩序混乱,与监督系统未能正常发挥作用息息相关。上述问题之普遍存在,不仅使得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反而致其有碍于统一、开放的市场要素之形成,阻碍公平、合理、公正的竞争,从而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成为侵蚀廉政建设和社会公益的病毒。因此只有实现行政许可法制化、规范化,依法设定、实施、监督行政许可,才能使得行政许可顺应法治行政,实现自身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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