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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向杭州工商信托、中融国际融资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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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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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5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部分住宅用地作为抵押,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2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2%。
二、通过公司以其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3169642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4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融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5.841%。
三、同意聘任赵虹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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