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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费也有“团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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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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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版权费一事又有了新动向,代理征收卡拉OK版权费的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日承诺,凡是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可享受卡拉OK版权费“团购”优惠价。

不过,天合驻厦办方面没有透露 “团购价”的具体优惠程度,只是表示经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及其委托的福建天合公司充分协商,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在厦门地区实施 《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费集体收付的管理办法》。卡拉OK经营业者通过参加集体收付活动,可享受统一的优惠政策。

由福建天合和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联合发出的一份“红头文件”称,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原会员单位和新会员单位于2010年10月15日前申请加入集体收付活动并与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都被列入享受统一优惠价格的范围。

该“红头文件”同时提醒称,对于拒不支付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业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严厉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布的上限标准,足额收取版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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