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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律师问答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双重请求权,保障抵押权人利益,都是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重要权利。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权利的具体含义和作用,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抵押担保制度。
#抵押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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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当同一财产被多个债权人抵押时,如何确定清偿顺序?根据《民法典》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未登记则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登记对抗第三人,影响受偿顺序。
#抵押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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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不动产可以占有改定吗
  不动产可以占有改定,这是一种特殊的交付方式。占有改定涉及双方合意和特定契约,通过法律规定完成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本文将详细解读占有改定的法律意义、实质内容和法律要件。
#不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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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可以占有改定吗
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怎么办
  当抵押担保期限未约定时,抵押权持续有效,只要主债权存在。房屋出租后也能抵押,但需注意权属等限制。本文详细解答了抵押担保的常见问题,为您提供法律指引。
#抵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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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怎么办
房屋抵押贷款注意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还款方式、贷款额度和期限、抵押物评估、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各银行有所不同,现在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是贷款一年以下4.35%。
#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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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注意什么
了解海宁市房屋抵押变更登记申请的最新格式
房屋抵押变更登记的办理是: 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了解海宁市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的最新格式
房屋抵押变更登记的办理是: 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了解海宁市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的最新格式
房屋抵押变更登记的办理是: 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了解一下最新海宁市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你好,按照变更事项填写
我抵押给别人的车现在被别人卖了。我想赎回怎么办?
你好,我抵押给别人的车现在被别人卖了。我想赎回怎么办?
抵押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抵押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钱担保人用过,我该怎么办??
我是贷款人,钱担保人用过,现在还没有,我该怎么办??
担保他人,对工作有影响吗?
您好,担保他人,现在被起诉,对工作有影响吗?
债务人以抵押形式反担保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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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