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需要什么程序1、诉讼离婚需要的程序如下:(1)一方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证据;(2)法院受理案件;(3)法院将案件材料送达被告,并通知双方开庭;(4)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5)法院作出判决。如果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通常是因为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登记离婚的条件如下: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