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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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建邺,想知道淘宝买东西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江苏溧水外地缴纳的社保不能转入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求助在南京老板没有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法律分析: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我在南京市建邺区限制高消费后买上高铁票了能不能坐
法律分析:被限高后买不了高铁票只能向法院申请,经法院同意后才可以乘坐高铁,也可以乘坐动车二等座火车普通列车。法律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我和村书记签订了土地合同。但我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1990年劳动法规定了招聘年龄的限制
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就业促进法》第26条有明文规定:企事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各种就业歧视。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  从整个招聘启事中,就出现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这样多的问题,虽然涉嫌违法,但是官不究民不问,往往也就没人去管他合法不合法了,这样的现象,太多了,就拿我们这里挨着不远的一个KTV来说,招聘启事更离谱,内容是这样的【招包房服务员、公主、长期招聘,性别要求,女,18---30岁,五官端正,性格大方,身高155以上,月薪保底壹万,上不封顶。】这还不算,就是一些火锅店招个服务员啥的都要附带一条,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可以说现在企业招聘,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没人去追究,自然也就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就好像,是个人都晓得洗浴中心,不是单纯的洗洗澡那么简单,可是那些洗浴中心,照样生意好得很。企业明知限制年龄招聘违法为何依然有恃无恐的几个原因一、以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理由很多企业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在招聘中进行就业歧视,就是因为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所以他们才会进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美其名为,用工自主权。二、官不究民不问往往求职者在遭遇了企业的就业歧视之后,选择忍气吞声,毕竟大多数求职者都是弱势群体,不敢去和大企业对簿公堂,主要原因是害怕被报复,而劳动局和劳动监察部门这些国家机关,谁会没事去找事呢。往往就是放任这种现象的发生。三、把就业歧视美其名曰岗位需要很多企业在面对求职者的拷问时,就会说这是岗位需要,比如楼下火锅店招聘服务员,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我去应聘,老板就对我说,我们招服务员要求,女孩子,你一个大老爷们,不适合,服务员工资不高,你做不久,再说了男孩子通常脾气比较急躁,容易和客人发生冲突,如果你想来我们这里上班,过些时候,店里要招墩子,你可以来试试。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轻描淡写的把性别歧视问题化解得一干二净。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拒绝写谅解书,法律会偏向我们吗
法律分析:一份谅解书首先要写明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其次要写明谅解人的意愿,最后落款处要有谅解人的签名和具体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检查是由于客户购买后保存不当造成的,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向购物网管理方面投诉,请求处理交易纠纷;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举报;综上所述,你可以依法要求卖家修理、更换或退货,如给你造成其他损失的,可同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故意诋毁公司声明罪怎么判
故意诋毁公司声誉可能构成侮辱罪,若情节严重,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不及时处理会影响企业名誉,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