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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逃废债务注销一年多,法人父子担责
基本案情:南京某化工公司是我法律顾问单位,无锡江阴某贸易公司是南京公司的债务人,南京公司多次催要江阴公司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后南京公司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就决定
张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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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纠纷和解撤诉
基本案情无锡市某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出资2000万元和他人共同成立上海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方向为房地产开发。无锡公司占股权51.5%,另外上
张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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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
原告在申请解散公司之诉时,被告突然拿出一份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因原告虚假出资,已被股东会多数票决定解除股东资格。于时公司解散之诉中止,原告起诉股东会决议无效
殷新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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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公司会计账簿之诉
股东因查询公司会计帐簿被拒绝,起诉到法院,审理期间,被告单方面聘请会计师事务出具审计报告,以此来向股东公开会计帐簿,我们主张,审计报告未经原告同意,被告单方面委
殷新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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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按程序注销公司,股东被判承担责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上海××公司向南京××公司所承接的下关阅江广场项目工程供应外墙保温材料等产品,南京××公司尚欠398714元一直未给付。上海××
沈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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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大型集团公司对某跨国公司国内资产收购项目
2011年3月-5月,欧洲某排名世界500强的大型集团因为进入重整程序,急需对其名下资产进行剥离和打包出售,其中就有一家位于南京市的制造类企业,而南京某大型机械
邱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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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台区某外商投资光电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项目
2010年3月至9月,南京市区三家法人企业与两家外资法人企业合作,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功地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成立一家注册资本达6000万元人民币的光电行业股份有限公
邱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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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纠纷
案情介绍:王某、林某和张某出资设立了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三股东各持有公司33.33%的股份,林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10月,林某与其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王劭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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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股东产生的股权纠纷
【案情概要】某建筑公司原系集体所有制企业,2000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为陈某、任某、黄某、姜某、练某等25人,陈某为董事长。上述事实有公司章程、工商登记
徐学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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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单位的经济纠纷,兼涉劳动争议
【案情概要】某公司聘用业务员许某为其销售产品,双方约定根据销售额提成1%的劳动报酬。许某根据这一口头约定为公司先后签订了五份销售合同,但公司在供货过程中,购买方
徐学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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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妻子出轨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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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工伤鉴定结果应该如何起诉?
不同意工伤鉴定结果应当是向法院进行起诉,具体是在知道作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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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8:30是上班时间,但是公司要求8:20必须到,否则迟到五分钟扣款50。合法吗?可以举报仲裁吗
您好:公司要求8:20到岗,超过8:20五分钟扣款50元的规定可能不合法。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但这种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公司的规定过于苛刻,不合理地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对该规定的看法和疑虑。如果沟通无果,且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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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上班时间是早上8:但是公司要求8:这种违法吗,可以举报吗?
您好:公司要求8:20到岗,超过8:20五分钟扣款50元的规定可能不合法。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但这种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公司的规定过于苛刻,不合理地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对该规定的看法和疑虑。如果沟通无果,且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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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培训发现被诱导分期支付简单职通学费,教育机构不予取消分期支付,能否单方面取消
您好:如果您认为是被诱导进行了分期支付,并且教育机构不同意取消分期支付,一般情况下您不能单方面直接取消分期支付。但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查看合同和相关协议:仔细研究您与教育机构签订的合同,看其中对于分期支付和退费的规定。2.与教育机构再次协商:明确阐述您认为被诱导的理由,尝试通过理性沟通解决问题。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说明情况,请求其协助调解。4.咨询相关法律机构: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如果教育机构存在明显的违规或欺诈行为,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分期支付合同。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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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证可以转吗
国有土地证转让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需根据双方意愿和合同约定,确保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出售方式需签订买卖合同,交换和赠与需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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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陌生异性闯入浴室属于性骚扰嘛
你好,的确涉嫌,可以报警
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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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学校要求上网课合法吗?
学校假期上网课是严重违反了法律,不仅线下补课是禁止的,线上补课同样不被法律所允许。不满意学校的相关情况可以教育部或者打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般在暑假补课违法吗在暑假补课是违法的。在我国有专门的规定对此进行约束,严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假期进行补课,且对违反者,要求严格查处,所以假期补课是违法的。当事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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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合同到期,教师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有的。幼儿园倒闭则幼儿园与老师的劳动合同终止,老师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幼儿园应当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老师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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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两辆车在农村道路十字路口相撞?
在乡村路上两车相撞划分责任具体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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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只赔偿医疗费用吗?
一、工伤赔偿包含医疗费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除了医疗费还包括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属于以上情况的,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并且,去申请工伤时要在以下时间内:1、公司申请。公司从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公司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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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多工作,不多给钱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多发工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进行退还,员工也需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我国法律规定也需要退还。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法律中有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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