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融纠纷律师文集

什么是票据权利保全,如何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取得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以欺诈、偷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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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票据权利保全,如何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
证券公司有哪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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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有哪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质押权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1、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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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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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怎么办?
如何理解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拒绝受领权?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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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拒绝受领权?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票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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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合同;(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抵押合同发生变更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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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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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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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何理解抵押不破租赁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了同时实现融资和收益的要求,常在同一房产上分别设立抵押权及租赁权,但当债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拍卖房产时,经常出现房产的承租人以其对房产享有租赁权
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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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抵押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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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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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苏州吴江地区商家不经过消费者的同意私自帮我退货有哪些方式可以处理?
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或者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与卖方进行交涉。有时候,一定的压力会迫使卖方履行其义务。
2024即墨轻微工伤赔偿标准
一、轻微工伤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1、轻微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根据具体医院发票而定;(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戚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户口现在胶州,离异,无房,我母亲在黄岛区琅琊镇农村,我可以投靠母亲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投靠落户。一、亲属投靠情形: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其他亲属关系;二、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四、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房屋继承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房屋继承缴税视情况而定。法定继承无需缴个税。遗嘱继承且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时,需在法定继承税费基础上另缴4%契税。具体操作需根据继承人身份、遗嘱内容及当地税务规定而定。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出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上述费用。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治疗进程,增加后续纠纷处理难度。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些规定来源于《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确保转让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可转让。如违反这些规定,转让将无效,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不良后果。
房屋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办继承只有公证书变更,有没有法律依据
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办理继承公证后进行变更登记。选择此方式可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提供更强证据力支持。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继承权纠纷或产权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