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栾秀君律师
栾秀君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主办律师

梁XX聚众斗殴案

刑事辩护2017-10-26|人阅读

【审理法院】

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辩护人】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栾秀君律师(本人)

【案情介绍】

陕西韩城郊区的几位村干部纠集了一帮村民和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与本地一家私人矿山企业的十数名干部职工发生大规模的持械冲突。检察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三十多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矿山企业委托我们律所律师为九名企业涉案人员辩护。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认为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建议在三年以上量刑。该案影响重大,开庭时,用电视将现场开庭实况同步公开播出。庭审现场内外有大量的涉案家属及旁听观众。该案分两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是在2009年10月下旬,历时7天。该案判决书是在2009年年末下发的。

【承办过程】

该案是我们所律师的集团辩护,我们的思路是冲突双方均不构成聚众斗殴罪,我方的行为是为了避免企业与个人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属于正当防卫 。而对方的行为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辩护过程中,我紧紧地抓住了上述要点,详尽的令人信服地阐述了梁XX在当时为了保护自己的老父亲不被伤害 ,而不得不作出冲上去的选择。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审判结果】

梁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