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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有效吗?

离婚2013-04-21|人阅读

案例:在这个闪婚闪离泛滥的年代,很多情侣都深感婚姻的不安全感,希望能有一种方式固定双方的婚姻,把自己的婚姻打造得稳如磐石。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女方冼某与男方涂某,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约定,双方均愿意厮守一生,共筑美好未来,如一方先提出离婚,则提出方净身出户,包括房子、现金等共同财产归另一方。婚后3年,双方产生诸多矛盾,感情逐渐淡漠。男方涂某移情别恋,爱上了另外一位女性,与冼某协商离婚,就财产分割一事协商不成,涂某诉诸法院要求平均分割财产。此时冼某要求法院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判决将财产全部归于她,但她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翁律师点评:这种目的在于用经济利益约束双方的协议书被法院判决无效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所谓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亦包括离婚自由,这种谁先提出离婚即放弃一切财产净身出户的约定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因此,就会被法院确认无效。

建议如果要约定财产协议的,可签订忠诚协议,例如约定一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离婚的,则财产做一定比例的让渡。该约定在实践中能履行的前提是非过错方必须有过错方出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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