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夫妻结婚用的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仅支付了首付,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贷款,那么,夫妻另一方如何对该部分的财产分割呢?这个问题是非常明确的,房屋的所有权是婚前购买一方,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由夫妻俩人进行依法分割。最近才在霍邱当地法院办结的一个案件。夫妻俩因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还贷款的房屋不知分割而最终闹到法院去,最终在本代理人的代理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找出大量的此类型财产的分割案例:应补偿一方金额=(夫妻共同还贷金额
÷总房款)
× 房屋现价值
×50% ,其中总房款是指首付金额和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和支付各项税金的总额,房屋现价值,是指房屋的最近市场评估值。根据这个分割方案,双方最终在法院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最终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