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律师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代理的程某民间借贷案件获得胜诉,目前双方均没有上诉,案件已申请执行。
本案汤律师代理的原告方借给被告一笔款项,但由于时间的久远,使得本案早已超过民事诉讼二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本案被告方在法庭上多次表示由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其可以不用还款。但前期经过汤律师的取证,法院以汤律师所取得的证据有效,并已经导致诉讼时间中断,认定本案没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最后判决对方应当归还原告方,并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关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