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威律师
孙民乐律师
本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自1997年起从事法律职业,现系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主任,国家一级建造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睢宁夏某重婚被判无罪案件;安徽纵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案件;睢宁张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处缓刑案件;宿迁周某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温州夏草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13年有期徒刑、睢宁孙某非法集资5000万等重大刑事案件及多起重大民商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06年以来多次被鼓楼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2010年8月被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为特约律师。现为徐州《都市晨报》法律...
孙民乐,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执业证号:14101199210577907,1989年起从事律师业务,擅长刑事辩护、继承、保险、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刑事、民事诉讼业务,曾在行政机关法制部门任职,精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政府法制工作,承担多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公司重组、公司并购等非诉讼法律业务领域很有建树,在多年的律师执业工作中造就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并积累了卓有成效的办案经验。...
律师文集
亲办案例
客户咨询
与其他律师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