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用电所有权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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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日常用电的时候,一般都是由专门的电力公司负责家庭用电的相关事项。水利电力如今由国家进行管理,那么,用电的所有权是什么呢?房屋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用电所有权是什么

  一、用电所有权是什么

  我们一般对电力都是享有使用权,用电所有权在法律上也没有具体的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二、房屋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

  在房屋灭失以后物权已经消灭,所以是不能确认物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三、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

  协议约定可以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尽管房产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但双方已约定归谁所有,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用电所有权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我们一般对电力都是享有使用权,用电所有权在法律上也没有具体的说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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