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0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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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并不是统一的,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就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基本情况等事宜进行约定。

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

  一、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

  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根据约定确定。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在哪个部门登记

  居住权是依据书面合同或遗嘱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产生。居住权的登记机构就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住宅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消灭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居住权的内容,依据之一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合同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就是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2.住宅的位置,就是设立居住权的住宅的坐落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这是最关键的内容,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居住,对于居住有哪些要求,什么情况不能居住,如何保障居住等等;

  4.居住权期限,就是可以居住多久,从何时到何时,可以是具体的期限,也可以是具体的条件;

  5.解决争议的方法,因为涉及不动产的,所以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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