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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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是性质、适用的条件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对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后履行一方是对后履行一方可能无法履行时的抗辩。

  一、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是:

  1.概念不同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2.构成要件不同

  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但对方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但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但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3.适用条件不同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该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但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但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二、违约责任能否代替先履行抗辩权

  违约责任不能代替先履行抗辩权,二者存在不同之处:

  1.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当事人的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

  2.而违约责任不强调债务的先后性,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三、债务人的抗辩权能转移吗

  法律快车提醒,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后可能转让债务,而债务转让后,新的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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