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岗降职降薪律

南京
调岗降职降薪
南京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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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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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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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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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0楼C、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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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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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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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1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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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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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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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紫金联合立方广场5幢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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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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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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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汇康路99号保利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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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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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罗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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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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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陈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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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幢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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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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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泰山路157号边城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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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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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4A栋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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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朱盛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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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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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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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问答
如果没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算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别担心,工伤赔偿依据和标准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医疗费用、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都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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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算
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
  本文深入解读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并详细阐述了认定过程中所需的证据要求。 我们还提供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存和利用这些证据的建议,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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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问题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时,双方应遵守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或选择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在服务期问题上享有一定主动权。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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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问题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关于60岁以上务工者的劳动关系问题,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虽国家规定60岁以上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但实际情况中各地政策差异大。劳动关系与退休年龄非必然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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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遇到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本文详细解析了处理方式、不受理条件及申请书。了解这些,让你在劳动纠纷中更有底气。快来看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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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合同有服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出差条款的,在南京工作3年,公司能强制把我调换到长期北京出差的项目么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对请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工资按照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公司名称、后面会按照待岗的条件发工资吗?
您好 您的劳动合同有吗
你好目前再单位处于机动人员,没有固定岗位。要调走降薪怎么处理。
公司违法待岗、变更劳动岗位的违法
韩律师 ,请教下公司降薪无通知,正式文件,口头告知,也没经过本人同意,需要哪些材料维权
收集公司违法降薪的证据可以仲裁
我不同意公司调岗要求,公司发警告邮件给我,我正常上班打开,如果公司开除我,我能拿到经济赔偿吗?
您好,如果被辞退的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担任销售经理,公司以未完成指标为理由口头提出让我降职降薪,我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调岗又调工作地点,但是都在合同范围内可以拒绝吗?
您好,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了专项培训合同可以申请调岗吗
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并且在经过单位培训之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调岗,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并且在经过单位培训之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调岗,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自己提交了降职申请,公司批准后,公司还有权利叫我做厨师长助理做的事吗
您好,降职后无需再做原岗位的工作了
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已到破产边缘,可以给员工降薪吗?
你好,协商处理,或者经济性裁员
我实力工作的地方是安徽,合同签订的地方是南京,现在公司把我调到南京工作,是违法的吗?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本地,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去外地工作的,视为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而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人实力雄厚的工作地点是安徽,合同签订地点是南京,现在公司调我到南京工作,是违法的吗?
一、公司更改《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公司无权单独更改,如果更改工作地点对员工影响不大,员工还是要听从公司安排,但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来说,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作出的相对宽泛的约定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或者员工岗位特点的,是合理和善意的,原则上认定有效,但如果是想以模糊的约定来侵犯员工权益,那么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将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我的工作地点是安徽,合同签订地点是南京。现在公司把我调到南京工作是违法的吗?
不违法。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工作地点条款的约束,但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可以变更工作地点或是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地点的,员工就应当服从公司的分配。 现在很多公司外派员工到外地工作都是有优惠条件的,有的给予补贴,有的增加工资待遇,有的是升职等。
合同签的是在南京工作 现在店铺撤了 调到其他店铺也是南京 但是远36公里 不去 公司也不调其他店
你好,对于被调岗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不成的,建议到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外派工作的,现在公司要调我回去,我可以拒绝吗
我是外派工作的,现在公司要调我回去,我可以拒绝吗
公司的工作调动我不同意。假如我现在减薪怎么办
公司的工作调动我不同意。假如我现在减薪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