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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逾期不交房租该怎么办
  房客逾期不交房租,出租人如何应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客支付租金。同时,应给予房客合理期限支付,若房客仍不支付,出租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房屋延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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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逾期不交房租该怎么办
房子租出去漏水漏到楼下谁负责地漏
  房子租出去漏水漏到楼下,谁该负责?是房东还是租客?本文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深入探讨租房漏水责任归属及赔偿依据。无论你是房东还是租客,都需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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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付如何处理
  房子延期交付怎么办?购房者首先要催告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损失。三个月后若开发商仍未交房且无正当理由,购房者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利息及违约金。
#房屋延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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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租金算不算非法侵占
不交租金算不算非法侵占?本文将详细解析相关法律条文和概念。如何区分区分违约与非法侵占?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助手探讨这些问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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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租金算不算非法侵占
逾期交货违约金一般每天多少
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计算并非固定标准,依法应结合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而定。究竟该如何计算违约金?《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方向,更多精彩,法律快车小助手将为您一一解读。
#房屋延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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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货违约金一般每天多少
我是南宁摩根国际2716的业主,你的联系方式发给我一下,我有事找你
你好你这边是什么问题的呢
噪音扰民怎么办?110协调不起作用
噪音扰民打110会立即处理。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下室被偷了,物业该不该管?
车在地下车库被淹了物业管不管,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 1、一般造成车辆损失的应找第一责任人开发商,如果服务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无条件处理车库漏水问题,并赔偿车辆相应的损失。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此应该是施工单位负责。 2、如果服务质保期已过,那么受损车主只能自掏腰包进行维修车辆; 3、但是漏水问题可找物业,物业对结构问题漏水可经业主同意后,之后经过同意可以启动公共维修基金对地下车库漏水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供电单位是否将电送到用户住房
可以向电业局反映此事,要求解决
我在南宁XX旁有个铺面小区收电费6角一度可物业收我们一块五钱一度高出那么多可以拒交吗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南宁单位新建房屋是否需要额外收取燃气初装费?
天然气初装费国家规定是:新建商品房的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2002全面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南宁市单位新建房屋还需要另外收燃气初装费吗
新建商品房的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2002全面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南宁市单位新建房屋还需要额外收取燃气初装费吗?
天然气初装费国家规定是:新建商品房的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2002全面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南宁市单位新建房屋是否需要额外收取燃气初装费?
法律分析: 1、新建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相关政策及既有住房燃气初装费标准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执行。天然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2、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各地可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选用经营期定价法或成本加成法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对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各地应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用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同时,可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气价格变化时及时通过销售价格的调整予以疏导。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0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范
物业费用支付,现在物业不承认怎么办
物业费用支付,收据丢失,现在物业不承认怎么办
住宅物业突然收取停车费,但业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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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漏雨物业不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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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区物业还是业主
家里的水表坏了,是小区物业还是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