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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律师问答
广东省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在家具厂上班,不小心左手食指手指断了一节,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弄。请问一下能赔多少钱?该怎么办工伤流程呢?
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主张医疗费等损失
我是煤矿企业员工,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导致我左手拇指骨折,企业该如何对我做出工伤期间工资支付
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依据医疗费等各项来主张赔偿
我们在工厂做了一些工作,是一家公司承包的,我承包了清工,现在工人死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在宿舍猝死,如果死亡原因是工作造成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您好,我是黑龙江省大庆市,工伤7级,20I92004年4月24日,我摔倒了,换了左骨。有签订合同,我要求以后换骨头的费用单位不管,请帮忙解名,谢谢,我该怎么办,谢谢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