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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寅律师 卢作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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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技术合同备案材料有哪些?
技术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01 注册用户账号 首次申请技术合同登记,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处由登记员审核备案 , 进行注册, 给予用户名ID和密码。 02 网上系统填报 合同卖方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 , 选择合同卖方,凭登录ID和密码,录入签订的技术合同填写申请合同的详细信息按要求逐项完成后提交。 03 认定登记 合同卖方持完整的合同文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及相关附件、法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到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处进行审查,登记员对合同文本从技术内容上进行核查,对其是否属于技术 合同及何类技术合同进行分类登记,核定技术交易额,编列合同登记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04 到技术市场服务中心进行复核认定 对于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经各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后,携带已审的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和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报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复 核。
苏州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有哪些?
产品质量鉴定部门叫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质量鉴定的申请是向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再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单位对争议产品实施检测。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巴中律师 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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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程质量鉴定管理方法有哪些?
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向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再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单位对产品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安顺律师 安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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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南通,建筑公司可以在苏州起诉吗?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湘西州律师 湘西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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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南通,建筑公司能在苏州起诉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所以由施工行为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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