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同纠纷律师案例

买卖不破租赁案例
代理律师:王健重庆华盛达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房屋,由于租赁合同关系在先,同样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产权人无权要求承租人交付房屋,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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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案例
陈某与钱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渝0107民初21652号原告:陈某,男,汉族,1981年10月25日生,住重庆市忠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龙文,重庆
韩龙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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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钱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案例
买卖不破租赁案例代理律师:王健重庆华盛达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房屋,由于租赁合同关系在先,同样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产权人无权要求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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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案例
北京xx有限公司等与董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2民终9087号律师观点分析本案案情复杂,由刑事控告案件衍生出来,历时三年之久,方最终胜诉盖棺定论!案件点评:北京xx公司高管彭xx利用隔绝
黄开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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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有限公司等与董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成功得到银行赔偿。
发生争议,陈X遂诉至法院。二、争议观点三、本案裁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陈贵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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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成功得到银行赔偿。
二手房卖方反悔怎么办?如何避免卖家毁约?
一、基本案情生争议,遂诉至法院。二、争议观点原告认为,原告针对被告的违约行为进行了催告,并给予了一定宽限期,被告仍拒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原告已
陈贵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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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方反悔怎么办?如何避免卖家毁约?
【胜诉案例】唐某某与曹某某合同纠纷
商场如战场,合作风险无处不在。今天分享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正好可以给老板以提醒。【案例要旨】合同纠纷中,一方因故不能按时支付货款,而被起诉时,应积应诉,而不能放弃
张鑫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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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唐某某与曹某某合同纠纷
【胜诉案例】重庆市YF公司与LT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商场如战场,合作风险无处不在。今天分享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正好可以给老板以提醒。【案例要旨】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没有按时支付价款,另一方应当及时诉讼,要求支付价款
张鑫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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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重庆市YF公司与LT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中介居间不对买卖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
在2018年11月3日,王先生与黄某(黄某委托张某)、重庆A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成交合同》,当日一并支付了相应的购房定金、中介费、按揭服务费等,
周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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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居间不对买卖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
【胜诉判决】古某某、曾某某与渝某某公司等旅游合同纠纷
民事风险无处不在。今天分享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例正好可以给大家以提醒。【案例要旨】兰某某与旅游公司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后,在旅行过程中参与了海底漫步活动而死。如何判断
张鑫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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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古某某、曾某某与渝某某公司等旅游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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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区水费多少钱一吨?请问
水费有基本费用。水费构成为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殊行业用水五大类。水费的缴费原则是实行“阶梯水价”,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重庆有个经纪公司,里面全是陪酒小姐,靠提供给其他ktv盈利,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怎么有效举报ktv陪酒:举报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实践中,举报人可以采用自己认为方便的任何方式提出,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采用何种方式,举报人可根据案件情况和自身的情况确定。如果案情简单明了,就可采用电话举报。电话举报要问清对方的具体部门及受话人的姓氏或姓名,以便日后询问核实。另外,现在许多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快捷方便,易于回复。如果案情复杂,可采用信件或直接到受理部门口头提出的方式,也可一并采用多种方式举报,如信件举报后,也可用电话等其他方式补充说明情况。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量避免惧怕和胆怯的不必要心理。举报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有关部门有责任受理答复,并有责任为你保守秘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三条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必须严格保密。1、受理举报应在固定场所进行,专人接谈,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2、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当面或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露或遗失举报材料。3、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4、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向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查举报人,对匿名举报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6、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7、在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工作中,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重庆醉驾取保候审后果有哪些
法律分析:醉驾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设备供应商可以劳务分包嘛
你好,运输安装的劳务分包吗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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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了30多年,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我祖父是烟草公司的退休员工,烟草公司应该支付多少养老金或丧葬费?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只给我买了工伤保险,直到2012年4月才开始给我买养老保险,能让公司补缴养老保险吗?
你好,养老保险中断了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达到最低年限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养老保险缴费过程中出现间断也没关系,可以选择补或续交养老保险。
收养子女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领养的孩子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生育能力按照法定程序只收养了一个孩子的,可以到当地计划生育局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费。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