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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可否对不动产设立质权

民法典规定可否对不动产设立质权

房产纠纷 2022-07-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不可以对不动产设立质权。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债券、存款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属于动产权利,不动产出质时不能转移占有,无法设立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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