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如何通知控告人

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如何通知控告人

刑事辩护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决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一般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后,首先会看是否属于本辖区管辖范围,其次会分析是否有犯罪事实,如果以上都符合要求,就会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