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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私人老板拖欠工资

如何起诉私人老板拖欠工资

劳动纠纷 2022-11-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分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者在三年诉讼时间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必须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无论是否是终局裁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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