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法院拍卖流拍后多久进行二次拍卖合适

法院拍卖流拍后多久进行二次拍卖合适

资产拍卖 2024-01-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法院拍卖的财产流拍后,一般可以在六十日内进行二次拍卖。
如果第二次再次流拍的,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则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