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房屋买卖法律问答

四川
房屋买卖
父母可以提取异地购房子的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单位提供有关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3、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衍生问题:衍生问题:公积金作用是什么?进行购房贷款:现在很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按揭贷款买房,从而分散自己的经济压力,那么一般贷款买房主要分为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其中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要远低于银行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使用:一般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以及用户自己缴纳的公积金会一起存入到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中,这也是属于用户本人的一个长期住房存款,后期用户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将这笔钱提取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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