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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偿终止雇用和终止与美国的合同

合同纠纷 2020-04-17 2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首先来说,首先确定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协议,如果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协议,还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3,但是如果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所以即使你前的是一个赔偿协议,因为赔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可以以此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请求认定无效

  • 1.公司强制调换岗位,员工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2.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3.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你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项规定表明,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劳动法》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项规定又表明,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对当事人即产生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述规定,你依法享有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但是要提前三十日告知。你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至于违约金,要看你的劳动合同上怎么约定的,14万是不合理的数额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但是你在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又与新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也是不行的。所以,建议你先回去解决这个问题。
  • 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按公司的培训费用来分摊赔偿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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