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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签了合同,但时间在租赁期内租赁人没有交押金和租金,一两个月后突然说不租的话,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纠纷 2020-04-10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1、其实租房违约金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2、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3、另一种情况是: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所以租房押金算是违约金吗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 首先,房东不退押金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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