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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觉得资询一下!我还在工作前人体状况全是一切正常的,如今工作一年多了,由于得病必须疗养大半年不可以工作,可是企业不给批假,而且有劝我离职的状况,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做?

劳动纠纷 2020-04-14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 员工上班生病可以依法享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对方拒绝的话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花费单据等情况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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