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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觉得资询一下,完婚情况下,男性给的彩礼钱前,办了宴席,可是都还没领结婚证,结婚后男性一直不工作中,情感也不太好,还蒙骗女性,如今时日活得好累了,离异女性必须退是多少彩礼钱?

离婚 2020-03-24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凡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应符合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共同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户口簿(和复印件)。
    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二)、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姓名、出生日期应当一致。

    (三)、填写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现场办理)
    (四)、军人的结婚登记,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三张大二寸(5cm╳ 7cm)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
    小区的照相馆里就能照结婚照,红色背景,
  • 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双方感情不和,可以成为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
  •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返还彩礼诉讼,也要考虑到彩礼是否已经在男女双方同居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礼金的退还可以双方进行协调。
    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 ,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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