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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房主签订了两年的店面租赁合同,第一年房租22000元/年,第二年房租24000元/年,合同约定先付房租后使用,并收了2000元的押金,期间未经房东允许不得将房屋转租。在经营6个月后无法经营,经房东同意后将店面转让,转让过程中我与新租赁方谈好转让费14000元(含半年房租),新租赁人并且向房东交纳了3000元的押金。 现因房东与新租赁人的合同第一年的房租租金写的24000元/年,第二年24000元/年,房主提出14000的转让费全部由我收了,他所签的合同为24000元,实际当初只收到我交纳的房租22000元,让我补偿他1000员,以此扣着我的2000元押金。我认为对方的提议没有根据,首先房东已经收到全年房租22000元整,在店面转让过程中没给房东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未果,现房东欲向法院起诉,追回2000元的房租,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我应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18-08-31 0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约定 您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转租出去后押金找谁要首先应该看合同有无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跟房东、第三方协商,看押金如何退还。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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