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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几天,公司要求签订合同,上班时间,没有时间去看,合同公司也带走了,个人没有,而且在雇主离开前三天,三天后,公司进度没有名字,没有计算破坏合同,

劳动纠纷 2020-04-02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用人单位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劳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1.你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就业协议属于普通合同性质,区别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具有法律效力。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应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若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你的经济损失。
    5.所以,只要你能够证明你存在的具体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承担该部分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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