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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借他人三十万、贷款利息每个月三万、用房屋抵押的、被告方的盖房协议书和户口簿压在我这儿、被告方都签名的?到時间还不出就买房、我借据上是那样写的、不清楚这借据有木有用、能否授权委托他人帮我想、

综合法律 2020-04-08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的借据(借条)必须写明借款数额,并由借款人签名。有借款数额和借款人签名,借条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2、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据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人签名。有担保人的,同时需要由担保人签名。
  • 我国法律通常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合法存在的。如果没有借条的的请款下,有证人或者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如果么有其他证据,对方当事人承认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来解决。如果对方不承认该债权债务合法存在,则只能够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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