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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男朋友买了一套房子付首付款,然后没有签合同,钥匙,贷款,正式合同可以改为我的名字吗?

房产纠纷 2020-04-10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付首付后开发商违约,按合同法处理,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
    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 若是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一样,是无法办贷款的。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会视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此时若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是无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的。
    借款人若是想要申请贷款,在提供社保卡的同时,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身份证、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
    向贷款机构提供以上贷款材料并经过审核以后,才能办理贷款。
    因此,单凭社保卡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不过,申请贷款时,提供社保卡等贷款材料,可以给借款人加分,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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