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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天津工作,我遇到了一个外国人,她向我借了59,000元,她给我写了一封信,她的身份证照片我也有,我被带到了法庭,法庭已经申请了,但法庭找不到她,她的电话也,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9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
    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 一、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二、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的。
    三、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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