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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两年前买了一份保险,在保险前,单位检查血压高医院有一份档案(我不在乎),两年后保险没有在医院服药,上个月因为高血压头晕医院几天,如果真因高血压引发其他大型疾病保险公司会认为我作弊拒绝赔偿?

保险纠纷 2020-03-30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发生保险公司,拒赔情况无正当理由拒赔的,可以投诉。
    除了投诉外,还有以下维权方式: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通常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保险金时,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其中很多是和客户的行为相关的,此时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处理,最好有专业的律师介入,保证当事人获得赔偿。去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准备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损失的证明,保单。
  •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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