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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工龄40年,职务,道路养护技术人员,退休工资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4-02 12: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2、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的;

    (2)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3)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4)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 职称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看你单位是的规定,是按职称定工资还是按工龄定工资。职称是否和工资挂钩是由各单位自己决定的。现在政策规定职称和工资不是强制挂钩的,也就是说具体规定由各单位自己定,如果你单位有这个取得制成后每年加工资的规定,那就会每年都加的,但不是所有单位都有这个规定的。
    最好是向你单位负责这方面的人了解一下。如果你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等大单位,这方面的规定会比较明确的,只要去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其次,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是由职称或职级决定的,而薪级工资是由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决定的.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是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从入学的那一年起计算工龄.比如你的学历是本科,你的工龄就从你本科入学的那一年起算再加上你的工作时间计算.再者,你晋升岗位的时间也决定了薪级工资的档次,假如你晋升职称的时间比别人要晚的话,工资也会有很大差别的.别人跟你的工资不一样,一是要看学历和入学时间,二是看晋升职称的时间。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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