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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求我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他的承诺是:对不起,我把它拿走,财产点不,我们同意签一份协议书,但我们不知道怎么写公证人,请朋友帮忙,非常感谢!

继承 2020-04-23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我国法律并没有说一定要夫妻双方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而是赋予双方充分的自主决定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双方如果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有关事项达成合一的,可以在制定完离婚协议书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离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则只能够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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