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公司是两家股东注册的有限公司,工商局注册后,有限公司一股东不向公司支付预约的出资金,由法院判决,经判决定期支付。 不支付就不能享受股东的权利。 你有股东资格吗

股权转让 2020-04-24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先搞清楚、要注册什么形式的公司:
    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3万。而且需要两个以上的股东,新的公司法规定可以设立一人独资公司但是最低注册资本金是10万元。(执照上不会写上一人公司的字样但是会注明“自然独立人”
  • 在有限公司中董事长是法人代表,可以召集董事会,行使相关的职权。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由经理任命。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召集临时股东会,可以表决更换董事长、董事等。
    另外,公司的章程是否有哪位股东担任董事长或经理以及相关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如有则按章程执行。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的章程。

  •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