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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岁的男性,积极拿着钢钎殴打了60岁的老人,在推拿过程中,50岁的男性不小心摔倒,手指割伤了。 60岁的老人是正当防卫吗? 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0-05-03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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