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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作时间死亡,有高血压史,赔偿金额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5-03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
    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 劳动者家属一定要认准劳动者实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死亡的,因此需要让工厂举证,证明劳动者是在非工作时间死亡的。如果工厂不能举证,或者举证不合理,那么工厂就不能推卸责任。
    需要根据职工因工死亡的相关法规进行赔偿。

  •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2、员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如用人单位未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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